TEEP蹲點計畫
教育部 TEEP 蹲點計畫執行專區
蹲點計畫執行與經費核銷規範
⚠️ 計畫執行核心提醒
- 來臺時限: 學員蹲點以 2 - 6 個月 (不超過 180 天) 為原則,不足 2 個月或第 2 次來臺須附說明。
- 不得打工: TEEP 學員在臺期間嚴禁打工或從事任何與計畫無關之有報酬工作!
- 報部時程: 請務必於學員預計入境日「前 2 個月」的「9 日前」完成 TEEP 系統填報!
✈️ 學員接待作業流程 (SOP)
1
抵臺前 1-2 個月:主持人系統填報
於入境前 2 個月 9 日前登入 TEEP 系統填報。國際處於每月 10 日彙整函送教育部審查(約 7-14 個工作天)。
2
簽證申請與生活準備
學員持教育部公文及主持人邀請函辦理停留簽證 (FR)。
請主持人同步協助申請宿舍、提醒採購海外醫療保險,停留 3 個月以上者需檢附健檢證明(丙表)。
3
抵臺後研習期:報到與核銷
學員報到(建議安排校內學伴)。每月辦理獎學金核銷時,請依下列說明檢附相應文件:
📌 首次報支: 請檢附 ①收據 ②護照影本 ③教育部備查公文 ④學生名冊
📌 後續報帳: 僅需檢附 ①收據 ②護照影本
📌 後續報帳: 僅需檢附 ①收據 ②護照影本
4
離臺與結案:2個月內繳交
計畫結束後 2 個月內完成線上結案填報,並提交經費結算表、成果報告等文件。⚠️若含人事費/業務費,須加附「計畫經費執行報告表」。
📝 TEEP 系統報部填報注意事項:
- 簽證申辦地:為配合外交部駐外館處審查規定,請務必於名冊中正確填寫學員的簽證申辦地點(例如:泰國/曼谷)。
- 人員異動處理:系統提報後若學員人選有異動或放棄前來,請務必即時通知國際處,以便第一時間辦理名冊更新與備查。
🏠 抵臺前準備工作
【🏨 校內宿舍申請】
- 辦理時機:請主持人在學員抵臺前 1-2 個月提出申請。
- 申請方式:請以校內聯絡單向學生宿舍提出申請。
- 應備資訊:聯絡單上請註明學員姓名、性別、總人數、預計入住日期及學伴聯繫資訊(姓名及聯繫電話)。
【✈️ 保險與健康檢查規定】
- 海外保險:學員需在抵臺前自行加保海外意外醫療險(自費)。
- 健康檢查:停留 3-6 個月者,來臺前需完成健檢丙表;停留 3 個月以內者免附。
💡 貼心建議: 為協助外籍學員順利適應在臺生活,建議各計畫主持人安排校內學伴,協助學員處理住宿申請及生活相關事宜。
💰 計畫類型與經費支用對照表(115年度)
請依核定類型嚴格控管人月平均支出上限,未達最低執行人月數者,未執行經費將全數繳回教育部:
| 計畫類型 | 每人月經費上限 | 學員獎學金規定(未滿整月按天數比例給付) | 業務費與人事費限制 |
|---|---|---|---|
| 擴大生源型 | $20,000 / 人月 | 每人每月 $15,000 - $30,000 | 得控留實際執行額 20% 作為業務費。 |
| 產學合作型 | $20,000 - $25,000 / 人月 (依核定函為準) |
每人每月 $15,000 - $30,000 (企業可另給付實習津貼) |
• 業務費:實際執行額 20% • 兼任助理人事費:上限 25% (上限$6,000/月) ⚠️ 計畫主持人嚴禁支領人事費! |
🚨 經費控管提醒:
• 最低應執行人月數 = 總核定金額 ÷ 每人月上限(例:核定 60 萬元生源型,最低需執行 60萬 ÷ 2萬 = 30 人月,可為 5 人蹲點 6 個月)。
• 學員提前離台:若學員提早離臺導致總人月數未達標,業務費與獎學金會因為超過「每人月平均上限」而需繳回!請務必審慎控管。
• 最低應執行人月數 = 總核定金額 ÷ 每人月上限(例:核定 60 萬元生源型,最低需執行 60萬 ÷ 2萬 = 30 人月,可為 5 人蹲點 6 個月)。
• 學員提前離台:若學員提早離臺導致總人月數未達標,業務費與獎學金會因為超過「每人月平均上限」而需繳回!請務必審慎控管。
🛂 抵臺後延長簽證辦理流程 (停留簽證 FR)
持 60 天以上且無「不得延期 (No Extension Allowed)」註記之停留簽證 (FR) 者,若因研習需延長停留,請務必於到期前 15 日內(從入臺翌日起算第1天)辦理延期:
1
步驟一:準備延期申請文件,請學員備齊以下必備文件:
- 護照正本及影本(需有有效簽證及最近一次入境章)。
- 教育部原始備查公文影本(含學員名冊)。
- 計畫主持人邀請信(載明延長研習之起訖日期)。
2
步驟二:現場申辦 (申辦費用: NT$300。)
至移民署服務站現場櫃檯辦理,審核時間約需 3 - 5 個工作天。
🚨 逾期居留嚴重警告:
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,逾期停留將面臨高額罰鍰並強制出境!請主持人務必協助督導學員於簽證到期前 15 天完成申辦,切勿踩線。
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,逾期停留將面臨高額罰鍰並強制出境!請主持人務必協助督導學員於簽證到期前 15 天完成申辦,切勿踩線。
❓ 執行常見問題 Q&A
Q1. 學員延後入境(例如從 6 月延到 9 月),需要重新報部嗎?
答:不需要重新報部。 學員只要持「原始教育部核定備查公文」加上主持人開立的「更新版邀請信(載明新入境日期)」,即可直接去駐外館處申辦簽證。
Q2. 學員提早離臺,會影響我的計畫經費嗎?
答:會! 結算係以「實際在臺人月數」計算。若學員提早走導致總人月數減少,原本花掉的業務費或獎學金可能會超過「每人月平均上限」,超出上限部分主持人需繳回!
Q3. 學員蹲點期間拿到我們學校的入學許可,還可以領獎學金嗎?
答:由主持人自行決定。 但請注意:該學員總共領取 TEEP 獎學金的上限就是 6 個月,且不可與校內其他獎學金重疊支領。
Q4. 產學合作型的企業實習,學員需要辦理工作證嗎?
答:不需要。 產學合作型校外實習免辦工作證,但主持人必須與企業簽訂實習計畫合約,且實習內容不得涉及純勞務提供。
Q5. 簽證延期要注意什麼?逾期怎麼辦?
答:絕對不能逾期。 請務必提醒持 60 天以上簽證的學員,於停留期限屆滿前 15 日備齊公文與邀請函至移民署辦理延期,逾期將面臨罰款並立即強制出境!
Q6. 蹲點經費核銷規範與流用限制有哪些?
一、 經常門經費編列與支用規範
- 學員獎學金:115 年起調升為每人每月至少 1.5 萬元(未滿 1 個月按實際天數比例計算)。表現優異者得酌予提高至最高 3 萬元(僅接待 1 名學員之計畫不適用此彈性規定)。
- 業務費:限用於學員來臺機票、差旅費、材料費及鐘點費等必要業務支出,總額不得超過實際執行總經費的 20%。
- 人事費:僅限產學合作型計畫得編列兼任助理(最高 6,000 元/月);計畫主持人嚴禁支領任何人事費用。
二、 支用禁止事項(不得核銷項目)
- ❌ 嚴禁採購資本門設備:本計畫無資本門預算,一律不得採購電腦、硬碟、實驗儀器或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。
- ❌ 嚴禁從事非計畫工作:學員在臺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計畫內容無關或具報酬性之兼職工作。
三、 獎學金賸餘款流用與繳回原則
- 【得依規定流用】人月數達標之節餘款:若實際執行人月數符合原定計畫,因發放較低額度獎學金(如採最低門檻 1.5 萬元)所產生之節餘,得流用至業務費(惟仍須受業務費最高不得超過總支出 20% 之限制)。
- 【須全數繳回教育部】人月數未達標之剩餘款:因「招收人數不足」或「學生提前離臺」導致執行人月數減少者,其相對應之未執行經費屬於計畫剩餘款,結案時須全數繳回教育部,絕對不得流用為業務費。
📐 經費流用實務試算(以擴大生源型、核定總額 60 萬元 / 應執行 30 人月為例):
• 情境 A(足額執行 30 人月):若每人每月發放 1.5 萬元(獎學金共支出 45 萬元),省下的 15 萬元得流用至業務費,但業務費實際核銷上限為總支出(60 萬元)之 20%(即最高核銷 12 萬元)。
• 情境 B(學生提早離臺,實際執行 26 人月):可支用經費上限自動調降為 52 萬元(26人月 × 2萬元),剩餘之 8 萬元必須全數繳回。同時,業務費可核銷上限同步縮減為 10.4 萬元(52萬元 × 20%)。
• 情境 A(足額執行 30 人月):若每人每月發放 1.5 萬元(獎學金共支出 45 萬元),省下的 15 萬元得流用至業務費,但業務費實際核銷上限為總支出(60 萬元)之 20%(即最高核銷 12 萬元)。
• 情境 B(學生提早離臺,實際執行 26 人月):可支用經費上限自動調降為 52 萬元(26人月 × 2萬元),剩餘之 8 萬元必須全數繳回。同時,業務費可核銷上限同步縮減為 10.4 萬元(52萬元 × 20%)。
🔗 線上資源與聯絡窗口
📞 業務聯絡窗口:
• 校內承辦人:國際處交流組 劉蔓萱 (分機 6596 | mandyliu@gm.ttu.edu.tw)
• 系統帳號與平台問題:高教基金會 陳俊叡專員 (02-2322-2280 #126 | ryanc@fichet.org.tw)
• 教育部計畫規定:教育部兩岸司 吳亞君研究員 (02-7736-5645)
• 校內承辦人:國際處交流組 劉蔓萱 (分機 6596 | mandyliu@gm.ttu.edu.tw)
• 系統帳號與平台問題:高教基金會 陳俊叡專員 (02-2322-2280 #126 | ryanc@fichet.org.tw)
• 教育部計畫規定:教育部兩岸司 吳亞君研究員 (02-7736-5645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