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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交流經費

115學年度各院系國際交流經費使用說明

網頁公告|更新日期:2026年10月29日

  • 115學年度國際交流經費需求已完成調查並經校長核准。
  • 請依核定交流項目與經費來源辦理。
  • 不同來源的核銷方式及成果上傳位置不同,請先確認經費來源再執行。

一、執行流程

① 依核定計畫辦理

② 確認經費來源

③ 依來源核銷

④ 完成成果回報

  • 依核定內容執行。
  • 新增項目須另提簽呈,說明目的、經費、預期效益及院交流經費執行情形,會辦國際處、會計室,經校長核准後辦理。
  • 校內經費/教育部深耕/教育部國際專章。
  • 不足時依追加程序辦理。
  • 依下表準備文件、送正確窗口
  • 校內經費核銷摘要註明「院國際交流經費」。

二、各經費來源辦理方式

經費來源

核銷方式與窗口

成果上傳

校內經費

活動結束後由學院依校內程序核銷;摘要註明「院國際交流經費」。

外賓來訪午晚宴、禮品費、未帶學生之教師赴姐妹校拜訪等,依網頁說明使用校內經費。

指定雲端

(須登入大同大學網域 GM 帳號)

教育部深耕

依深耕核銷說明備妥已簽核支付證明書、黏存單、單據正本及影本等,送各子計畫窗口。

A4-1:國際處黃鈺婷

A4-2:國際處劉蔓萱

深耕網頁成果紀錄表。

教育部國際專章

依深耕核銷說明及國際專章核銷範本備件,送

國際專章窗口:國際處葉淑穎

指定雲端

(須登入大同大學網域 GM 帳號)

三、115學年度校內經費使用原則

  • 校內經費已於115學年度10月流用至各學院事務費科目。
  • 額度不足或已用罄時,請提供目前支用情形、成果更新及預計追加金額,經長官簽准後再辦理追加流用。
  • 請依核定用途並樽節開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