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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保險

醫療保險(僑保、健保、團保)

●僑保-學位制港澳僑生(不含學位制外籍生及學位制陸生)
依據僑務委員會「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」第3點:「尚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之僑生,自抵臺註冊日起,得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六個月。保險費由本會補助百分之五十,參加僑保僑生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。僑保保險效期6個月。保險費為新臺幣1200元;入臺前六個月由僑委會補助50%;新臺幣600元、學生自付50%;新臺幣600元

●健保-學位制境外生
依照我國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第9條規定(請點我),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留滿六個月之在學僑生、外籍生可以就讀學校為投保單位申請參加健保。另在國內設有戶籍而無被保險人可依附投保之僑生,亦可以就讀學校為投保單位參加健保。 所稱在臺居留滿六個月,指連續在臺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,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,併計達六個月

全民健康保險費用如下:

  • 有補助港澳僑生:(附有清寒相關證明者):每月新臺幣413元,每學期計2478元。(具有清寒相關證明者僑生,由僑務委員會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用50%;即補助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13元)
  • 無補助港澳僑生(含外國留學生):每月新臺幣826元,每學期計4956元。
  • 僑生如果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,應依附直系血親尊親屬加保。

團保-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資格之境外生
1.持有居留證及入臺證之學位制境外生,若出境兩次或達30日以上者,將重新計算起在臺6個月且無法加入全民健康保險;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資格前,需投保國泰人壽團體保險,一學期新臺幣計3000元
2.未持有居留證及入臺證之短期研修交換生(含陸生、短期交換生),在臺無法加入全民健康保險,入臺後需投保國泰人壽團體保險,一學期新臺幣計3000元

申請理賠需準備以下文件,向健康中心提出申請理賠(請點我)。
1.醫生開立之「醫療診斷證明書」。
2.醫療看診費用收據。
3.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。
4.居留證或多次入出境許可證影本。
5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